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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成唯識論卷01.02

    論曰:世間聖教說有我法,但由假立,非實有性。我謂主宰,法謂軌持,彼二俱有種種相轉。我種種相,謂有情命者等、預流一來等。法種種相,謂實德業等、蘊處界等。轉謂隨緣施設有異。如是諸相若由假說,依何得成?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。識謂了別,此中識言亦攝心所,定相應故。變謂識體轉似二分,相、見俱依自證起故。依斯二分施設我法,彼二離此無所依故。或復內識轉似外境,我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變似我法,此我法相雖在內識,而由分別似外境現。諸有情類無始時來,緣此執為實我實法,如患夢者患夢力故,心似種種外境相現,緣此執為實有外境。愚夫所計實我實法都無所有,但隨妄情而施設故,說之為假。內識所變似我似法,雖有而非實我法性,然似彼現故說為假。外境隨情而施設故,非有如識;內識必依因緣生故,非無如境,由此便遮增減二執。境依內識而假立故,唯世俗有;識是假境所依事故,亦勝義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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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好的,這段經文的白話文翻譯如下:

    論中說:世間和佛陀的教導中提到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只是假借的說法,並非真實存在的本質。

    「我」指的是主宰者,「法」指的是規律或保持。

    這兩者都會隨著各種不同的現象而轉變。

    「我」的種種現象,指的是有情、生命、個體等等,以及預流、一來等等修行階段。

    「法」的種種現象,指的是真實、德行、業力等等,以及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等。

    所謂的「轉變」,指的是隨著不同的因緣條件而有不同的設定。如果這些現象都是假借的說法,那麼它們又是依據什麼而成立的呢?

    這些現象都是依據意識所轉變出來的影像,而假借設定的。

    所謂的「識」,指的是了別作用,這裡的「識」也包含了心所,因為它們和意識是同時相應的。

    所謂的「轉變」,指的是意識的本體轉變成類似於相分和見分兩種部分,而相分和見分都是依據自證分而產生的。

    依據這兩種部分,我們設定了「我」和「法」,因為這兩者離開了意識的轉變,就沒有依據。

    或者說,內在的意識轉變成類似於外在境界的影像,這是因為我法分別的熏習力量。

    當各種意識產生時,會轉變成類似於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。

    這些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雖然存在於內在的意識中,但由於分別作用,它們看起來像是外在的境界。

    一切有情眾生從無始以來,都執著於這些影像,認為它們是真實的「我」和「法」。

    就像患有夢境的人,由於夢境的力量,內心會顯現出各種外在境界的影像,他們也會執著於這些影像,認為它們是真實存在的。

    愚笨的人所執著的真實「我」和「法」,其實都是不存在的,它們只是隨著虛妄的情緒而設定的,所以說是假借的。

    內在意識所轉變出來的類似於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,雖然存在,但並非真實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只是看起來像而已,所以說是假借的。

    外在境界是隨著情緒而設定的,所以並非像意識一樣真實存在;內在意識必須依據因緣條件才能產生,所以並非像外在境界一樣完全不存在。

    由此,就能夠破除認為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增益執著,以及認為一切都是完全不存在的損減執著。

    境界依據內在意識而假借設定,所以只是世俗諦的層次;意識是假借境界所依據的,所以也是勝義諦的層次。

    簡單來說,這段經文主要闡述了以下幾個要點:

    • 我法皆假:
      • 世間和聖教所說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是假借的設定,並非真實存在。
    • 唯識所變:
      • 這些假借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是由內在意識所轉變出來的影像。
    • 破除二執:
      • 通過唯識的觀點,可以破除認為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增益執著,以及認為一切都是完全不存在的損減執著。
    • 二諦並存:
      • 境界是世俗諦的層次,意識是勝義諦的層次,兩者並存不悖。

    希望這個解釋能夠幫助您理解這段經文。

  • 成唯識論卷01.01

    No. 1585 [cf. Nos. 1586, 1587]

    成唯識論卷第一

    護法等菩薩造

   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    稽首唯識性,滿分清淨者。我今釋彼說,利樂諸有情。今造此論,為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。生解為斷二重障故,由我法執二障具生,若證二空彼障隨斷。斷障為得二勝果故,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,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。又為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,令達二空,於唯識理如實知故。復有迷謬唯識理者,或執外境如識非無、或執內識如境非有、或執諸識用別體同、或執離心無別心所,為遮此等種種異執,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,故作斯論。若唯有識,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?頌曰:

    1由假說我法, 有種種相轉,彼依識所變, 此能變唯三,

    2謂異熟思量, 及了別境識。

    AI翻译

    好的,這段經文的白話文翻譯如下:

    敬禮唯識的本性,圓滿清淨的佛陀。

    我現在要解釋他的教說,為了利益一切眾生。

    我現在要寫這部論,是為了讓那些對「二空」(我空、法空)感到迷惑的人,能夠產生正確的理解。

    產生正確的理解,是為了斷除「二重障」(煩惱障、所知障)。因為執著於「我」和「法」,就會產生這兩種障礙。

    如果證悟了「二空」,這些障礙就會隨之斷除。

    斷除障礙,是為了得到兩種殊勝的結果:斷除導致生死輪迴的煩惱障,就能證悟真正的解脫;斷除障礙理解的所知障,就能得到大菩提(無上智慧)。

    此外,也是為了開示那些錯誤執著於「我」和「法」,而對唯識道理感到迷惑的人,讓他們能夠通達「二空」,對唯識的道理產生如實的了解。

    還有一些對唯識道理感到迷惑的人,他們或者執著外在的境界如同內在的意識一樣真實存在,或者執著內在的意識如同外在的境界一樣虛幻不存在,或者執著各種不同的意識作用不同但本體相同,或者執著離開了心就沒有其他的心所。

    為了破除這些種種不同的執著,讓他們在唯識深奧微妙的道理中得到如實的理解,所以我寫了這部論。

    如果只有意識存在,那麼世間和佛陀的教導中,為什麼會說有「我」和「法」呢?偈頌說:

    1. 「我」和「法」只是假借的說法,它們會隨著各種不同的現象而轉變。它們所依據的是意識所變現出來的。而能夠變現這些現象的,只有三種:
    2. 異熟識、思量識、了別境識。

    簡單來說,這段經文說明了《成唯識論》的寫作目的,以及唯識學的核心概念。

    • 寫作目的:
      • 幫助人們正確理解「二空」(我空、法空)。
      • 斷除「二重障」(煩惱障、所知障)。
      • 證悟「二勝果」(真解脫、大菩提)。
      • 破除對唯識道理的各種錯誤執著。
    • 核心概念:
      • 「唯識」:一切現象都是意識的變現。
      • 「二空」:我空,法空。
      • 「三能變」:異熟識、思量識、了別境識。

    希望以上解釋對您有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