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卷01.02

論曰:世間聖教說有我法,但由假立,非實有性。我謂主宰,法謂軌持,彼二俱有種種相轉。我種種相,謂有情命者等、預流一來等。法種種相,謂實德業等、蘊處界等。轉謂隨緣施設有異。如是諸相若由假說,依何得成?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。識謂了別,此中識言亦攝心所,定相應故。變謂識體轉似二分,相、見俱依自證起故。依斯二分施設我法,彼二離此無所依故。或復內識轉似外境,我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變似我法,此我法相雖在內識,而由分別似外境現。諸有情類無始時來,緣此執為實我實法,如患夢者患夢力故,心似種種外境相現,緣此執為實有外境。愚夫所計實我實法都無所有,但隨妄情而施設故,說之為假。內識所變似我似法,雖有而非實我法性,然似彼現故說為假。外境隨情而施設故,非有如識;內識必依因緣生故,非無如境,由此便遮增減二執。境依內識而假立故,唯世俗有;識是假境所依事故,亦勝義有。

AI翻译

好的,這段經文的白話文翻譯如下:

論中說:世間和佛陀的教導中提到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只是假借的說法,並非真實存在的本質。

「我」指的是主宰者,「法」指的是規律或保持。

這兩者都會隨著各種不同的現象而轉變。

「我」的種種現象,指的是有情、生命、個體等等,以及預流、一來等等修行階段。

「法」的種種現象,指的是真實、德行、業力等等,以及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等。

所謂的「轉變」,指的是隨著不同的因緣條件而有不同的設定。如果這些現象都是假借的說法,那麼它們又是依據什麼而成立的呢?

這些現象都是依據意識所轉變出來的影像,而假借設定的。

所謂的「識」,指的是了別作用,這裡的「識」也包含了心所,因為它們和意識是同時相應的。

所謂的「轉變」,指的是意識的本體轉變成類似於相分和見分兩種部分,而相分和見分都是依據自證分而產生的。

依據這兩種部分,我們設定了「我」和「法」,因為這兩者離開了意識的轉變,就沒有依據。

或者說,內在的意識轉變成類似於外在境界的影像,這是因為我法分別的熏習力量。

當各種意識產生時,會轉變成類似於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。

這些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雖然存在於內在的意識中,但由於分別作用,它們看起來像是外在的境界。

一切有情眾生從無始以來,都執著於這些影像,認為它們是真實的「我」和「法」。

就像患有夢境的人,由於夢境的力量,內心會顯現出各種外在境界的影像,他們也會執著於這些影像,認為它們是真實存在的。

愚笨的人所執著的真實「我」和「法」,其實都是不存在的,它們只是隨著虛妄的情緒而設定的,所以說是假借的。

內在意識所轉變出來的類似於「我」和「法」的影像,雖然存在,但並非真實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只是看起來像而已,所以說是假借的。

外在境界是隨著情緒而設定的,所以並非像意識一樣真實存在;內在意識必須依據因緣條件才能產生,所以並非像外在境界一樣完全不存在。

由此,就能夠破除認為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增益執著,以及認為一切都是完全不存在的損減執著。

境界依據內在意識而假借設定,所以只是世俗諦的層次;意識是假借境界所依據的,所以也是勝義諦的層次。

簡單來說,這段經文主要闡述了以下幾個要點:

  • 我法皆假:
    • 世間和聖教所說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是假借的設定,並非真實存在。
  • 唯識所變:
    • 這些假借的「我」和「法」,都是由內在意識所轉變出來的影像。
  • 破除二執:
    • 通過唯識的觀點,可以破除認為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增益執著,以及認為一切都是完全不存在的損減執著。
  • 二諦並存:
    • 境界是世俗諦的層次,意識是勝義諦的層次,兩者並存不悖。

希望這個解釋能夠幫助您理解這段經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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